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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磋商守护零散革命烈士墓

【字号:    】        时间:2021-09-29      

本网讯(通讯员 胡鑫)来凤县检察院在贯彻落实省院《湖北省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专项工作中,对县域内烈士墓进行摸排梳理,首件零散烈士墓保护案件办结,成效初显。有效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初,来凤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来凤县旧司镇岩峰窝村6组的肖大由革命烈士墓未得到保护且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经查明:肖大由系来凤县旧司镇黑洞塘村人,1935年6月参加革命,系红二六军团战士,1935年9月执行任务中,被国民党杀害于旧司镇苦竹溪三角桩,60年代在清理阶级队伍时,政府把肖大由烈士遗骸迁埋至岩峰窝6组,自迁埋以来,墓地杂草丛生,墓体垮塌不堪,墓碑常年受户外雨水腐蚀风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严重损害烈士尊严,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1年7月中旬,来凤县检察院就肖大由革命烈士墓保护案, 采用会议磋商方式,邀请涉及到的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参会,会上各负责人就行政单位职责,负责事项、整改时限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办案人员溯源追因,释法论理,直面问题,共商对策。最后,经与行政单位磋商后决定,属地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行政主管部门全程指导,确保2个月内整改到位。

成效展望

9月初,办案人员开展回头看,肖大由革命烈士墓采用就地修缮,现已完成修缮,整体焕然一新,墓体重新砖砌,墓碑换新重立,周围路面和祭扫台已进行硬化,整改效果明显,革命烈士墓得到有效保护。

来凤县检察院通过磋商会议的开门办案方式,邀请相关行政单位齐商共治,清楚明确责任划分,整改快速高效。下步,该院将结合“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县域内零散革命烈士墓检察保护,切实维护好烈士荣誉名誉,为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