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补植复绿保障乡村振兴

【字号:    】        时间:2021-10-26      

  本网讯(通讯员 孙伟)8月30日,来凤县检察院因该县林业局未依法督促行政相对人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内容向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月16日,林业局积极履职后书面回复该院。 

  2020年9月10日,来凤县林业局对金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凤公司)超范围占用林地2.6亩采矿作出来林罚决字(2020)28号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金凤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原状;2、对金凤公司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52000元。金凤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2020年9月10日,金凤公司缴纳52000元罚款后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第一项恢复原状的内容。 

  金凤公司逾期未完全履行来凤县林业局行政处罚内容,来凤县林业局既未催告履行,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存在法定监督情形。来凤县检察院2021年8月30日向来凤县林业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2021年9月2日通知并催告了金凤公司将占用的2.6亩林地恢复原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1.9亩已经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被已经恢复部分。预计11月底2.6亩林地可全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来凤县检察院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监督效果显著:一、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农村大量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实施建厂、建房、开矿、采石、堆放废弃物等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等情况。检察机关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有效的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服务;二、规范企业合法开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案中金凤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超范围开采矿石,存在违法行为。检察建议督使为自身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对整个开矿采石行业也敲响警钟,开矿采石必须严格按照报批程序、审批范围开采,促使企业合法合规开矿,从而优化整个行业营商环境:三、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效力,以点带面治理一片。林业局办理一案,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已办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全县排查工作,提升执法效力。2021年9月22日大河镇张家坡村民伍中权补种树木115株并缴纳罚款1380元;同日旧司镇村委会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缴纳罚金90000元;同日催告来凤鑫顺建材有限公司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7.1亩林地恢复林地生产条件,至10月15日已恢复5.5亩植被,剩下1.6亩承诺11月30日之前全部恢复。来凤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开展清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