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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3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有5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来凤县人民检察2021年预算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61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3.6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8.29%;上年结余(转)27.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71%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611.1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159.5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1.97%;项目支出451.66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8.0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53.6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57%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1,611.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8.5万元,下降2.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53.66元,同比减少45万元,下降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同比增加6.5万元,增长12.75%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61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3.66万元;上年结余(转)27.50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1.1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5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11.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159.5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83.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6万元;项目支出451.6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5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7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加7.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虽然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但是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一台公务用车,所以较去年上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2019年度省检察院部门系统单位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报废)计划的函》(鄂管车函[2019]32号)批复,2021年拟购置公务用车。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17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9万元,下降2.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176万元。其中:办公费20.00万元、印刷费3.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差旅费39.30万元、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7.00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4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61%,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本单位项目建设购置相关资产且根据相关批复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增加新增资产配置42万元。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共有车辆10辆,无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42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66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