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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抽调精干力量,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字号:    】        时间:2022-09-09      

  本网讯(通讯员 秦勇)近日,为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来凤县检察院以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契机,关注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具体诉求,把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力求为突破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好检察产品。

  据悉,此轮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期5日,该院抽调第一检察部精干力量与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干警组成巡回检察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炯带队深入八个乡镇,通过调阅档案、视频对话、座谈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奖惩考核表》、《走访笔录》等社区矫正文书有遗漏签字、盖章等不规范之处、公益劳动、外出请假无佐证材料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正确规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防止社矫对象“脱管”、“漏管”。 

  检察组以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为重点,对其矫正方案、监督措施、请销假手续等进行检查,仔细评估对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产生不利影响,并组织全县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进行座谈,收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探讨研究解决办法。检察组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体现社区矫正的“柔性”,防止人为设置障碍限制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因工作和生活需要跨区域活动等需求。 

  下一步,该院一是将跟踪督促此次巡回检察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回检察取得实效;二是针对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普遍反映的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须频繁跨区域活动、特殊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提前三日书面请假并提交证明材料等问题,将会同司法局制定出台《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请销假工作办法》,简化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治病就医、工作学习、生产经营等必要性外出请假手续,切实保障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以能动履职回应关切,彰显检察温度,助力突破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