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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对象不思悔改,再次“跑分”身陷囹圄

【字号:    】        时间:2024-03-18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世军)“社矫对象罗某某因涉嫌犯罪被我院批准逮捕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大家一定要警醒,心存敬畏,不能把矫正当儿戏。缓刑不是没事,而是大事。”来凤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在对来凤县部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大会上如是说到。 

  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收到来凤县司法局反映社矫对象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的报告。     

  经调查核实,曾某某曾经因办理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于2022年10月25日被来凤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4年2月26日,系社区矫正管理对象。2023年11月期间,曾某某组织跑分团伙,由他联系境外诈骗组织,确定跑分的资金流水及给上线提供银行卡号,姚某某负责找寻商户二维码、商户银行卡及到所找的商户内拿走等额的香烟,向某某负责将香烟通过私下贩卖的方式兑换成现金。该跑分团伙利用上述方式跑分,流水达40000余元。作为一名在矫对象,曾某某没有珍惜此次来之不易的缓刑机会,不仅没有汲取教训,认真接受社区矫正,反而不思悔改,再次铤而走险,重操旧业,走上跑分洗钱违法犯罪的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