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喊我整改的时候我是恼火得很,养猪没搞到钱不说,排污整改还要倒花钱,一整改吧估计要花大几万,现在生猪行情也不好......”
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养殖场排污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后,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老周(化名)的养殖场进行回访,一边听老周讲述整改情况一边检查整改效果。
调查核实抓关键,弄清捋顺治根源
2024年7月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向该院反映绿水镇某养殖场养殖不少生猪,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初步查明养殖场是老周在经营,2021年7月注册个体工商户,养殖规模约90头,现养殖生猪60余头。猪舍外侧沟渠边修建了一个面积约40㎡、容积约100m³的化粪池,粪污均通过管道接入化粪池。化粪池由老周本人依照网络图纸修建,未进行专业规范设计,雨水天气屋檐流水与养殖废水均流入化粪池,化粪池装满溢出流入外侧沟渠污染河水,造成周边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
该院并非一旦发现排污情况就立马进行磋商或者制发检察建议,而是在调查取证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导致污染的原因是什么?除了化粪池的问题是否还有其他问题?养殖场的排污设计具体要求是什么?如何进行整改?该院在立案后又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认为该养殖场存在四个关键性问题:1、化粪池设计不合理,导致粪污容易溢出来;2、粪污管道布局不合理,容易造成堵塞;3、粪污清理不及时,未进行无害化处理;4、无干粪堆场,露天堆放干粪污染环境。只要解决这几个问题就能从根源上进行粪污治理。
检察听证促履职,争取资金谋发展
2024年7月中旬来凤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单位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省人大代表连芳在听证会上提出“养殖污染行政机关应该引起重视,老远都能闻到粪污的气味儿,希望尽快落实整改。老百姓养殖生猪不容易,都是为了生活,希望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不宜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和县环保局均表示在各自职责范围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督促养殖场责任人依法进行整改。来凤县院延伸服务市场主体触角,向畜牧中心负责人咨询养殖场整改是否存在帮扶政策,希望行政机关提供帮扶资金。畜牧中心负责人在听证会上对养殖场改造的帮扶政策进行了梳理和解读,认为老周的养殖场符合政策帮扶条件。会后来凤县院要求行政机关尽快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整改完成回头看,老周眉头舒展开
2024年9月,行政单位将老周养殖场的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来凤县院看到了重新铺设的排污管道、新建的干粪堆场、改建的化粪池、新增的吸污设备......
“勒回整改总共花费了差不多4万块左右,补贴资金近3万块,9000多块钱已经到位,尾款年前可以到账。一开始我是很抵触的,我勒个排污问题周边的人也讲了好多次,不整改也不行。还是感谢你们帮我争取政策支持,现在我可以安心养猪了!”老周跟回访的检察官讲起这件事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