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路过担惊受怕的,半年多了,现在终于解决了,再也不用担心孩子们在附近玩耍的安全问题了!”2024年12月23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回头看”翔凤镇冯家坪3组黔张常铁路段现场整改情况,居住在附近的张伯伯对检察官感激的说道。这背后的故事还得从今年5月份的大暴雨说起。
今年5月,该铁路段沿线基础设施遭遇暴雨侵袭,导致北侧施工便道挡土堡坎垮塌,沙石堆积约30米长,垮塌总体积约为50立方米,铁路信号塔之间架设的电力和光缆线被沙石掩埋,线路牵拉导致部分电线杆出现裂纹,严重影响铁路运行、道路通行、电缆通信安全。险情发生后,村民曾向辖区铁路派出所反映情况,民警实地查看后让铁路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当地政府解决。该中心多次协调社区、国土所、应急管理等部门,几经周折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今年9月,该院在当地调查其他案件时,附近村民向办案人员反映了以上情况。经初步调查,该垮塌路段可能危及铁路路基和列车信号稳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漏电触电危险。该院随即正式立案并展开全面调查,多次走访当地村民,到铁路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调查取证,分析垮塌原因及如何修复等问题。承办检察官总结认为,“行政机关对具体法律条文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实质法律关系不明确,因而主体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本院遂决定开展磋商办理本案。
10月16日,该院邀请县交运局、科经局、铁路建设服务中心等单位勘查垮塌现场,并召开磋商会议。县交运局提出,本案中的“施工便道”是修建铁路时的辅助通道,未在需要保养道路名单之内,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道路”概念,不认同该院主张“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实。“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承办检察官为其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并强调,铁路建成后紧挨的施工便道如今已成为周边群众开车通行、百姓劳作生产、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事实上已经具备“道路”的功能。
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县交运局加深了对“道路”这个法律名词的理解,弄清了其中实质法律关系,最终愿意对垮塌路段进行修补,另外两个单位也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磋商会议最后确定由县交运局解决堡坎垮塌问题,县科经局协调通信公司处理被压埋线路和电线杆裂损问题,铁路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其共同整改。
该院阐明具体法律条文,厘清复杂法律事实,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明晰各行政单位职责分工,贯彻落实“三个善于”办案要求。经过两个月的紧张施工,办案人员再次回访,眼前是一片整齐牢固的水泥挡土堡坎,裂损电线杆被更换,被压埋线路也重新高高挂牢,铁路运行安全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春运悄然临近,铁路运行安全成为社会焦点。为确保春运期间铁路安全顺畅运行,来凤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三个善于”的司法理念,加大铁路安全领域办案力度,力求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回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