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湖北省来凤县检察院与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针对酉水河流域落水洞水电站漂浮物污染问题,携手两地行政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了一次跨省磋商会。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全长477公里的酉水河是长江流域重要支流,发源于湖北宣恩,流经湖北来凤、湖南龙山等地,最终汇入长江,不仅是武陵山区的生态屏障,更是湘鄂两省土苗百姓的 “母亲河”。
2008年,湖北省来凤县政府与湖南省龙山县政府、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酉水干流落水洞水电站开发协议》。落水洞水电站地处湖北来凤县绿水镇施南坪村与湖南龙山县民安街道白羊坪村交界处,是典型的坝区、库区跨省水电项目。3月,龙山县检察干警巡河发现,酉水河上游大量生活垃圾、枯枝树叶和浮萍漂流而下,在该电站水域大片聚集面积约2.3亩,长期未得到有效清理,严重影响酉水流域生态环境和电站发电稳定性。
从遥感影像图纸来看,酉水河作为两县界河,电站流域两县各占一半,两院在各自流域范围内均有管辖权限。3月19日,根据《关于建立“酉水母亲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龙山县检察院向来凤县检察院移送此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小流域”污染问题如果不及时治理将会影响到长江“大流域”生态稳定。考虑到流域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来凤县检察院受理线索后,迅速前往涉案现场运用无人机航拍调查取证、走访周边村民、调取行政机关“三定”方案等,联合龙山县检察院和两县相关主管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听取行政单位的应对措施及意见,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并发出磋商函督促整改。
会上,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发言,明确职责。龙山县水利局表示将主动牵头整改,协同各方15天内完成漂浮物清理,加快形成河岸系统治理长效机制;来凤县水利局承诺积极配合,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多部门开展酉水河流域共同治理;绿水镇政府和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也分别表态,将加强管理巡查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从源头减少污染。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次来凤、龙山两地检察院打破区域壁垒,联合磋商协作办案,不仅是对落水洞水电站污染问题的有力回应,更彰显了各方协同治理酉水流域生态环境的决心与担当,为促进湘鄂边区民族团结和融合发展,推动酉水生态治理和长江大保护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