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一场车祸改变了凌某的人生轨迹。2023年5月21日,凌某骑着一辆共享单车正常行驶至利川市南环大道清江印工地路口,被张某某驾驶的一辆娄底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湘KJ9630”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碾压,导致左下肢截肢,经恩施硒都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六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经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该货车驾驶员负全责,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娄底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张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凌某171.9345万元。但娄底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张某某未在期限内进行赔付。
2024年2月20日,凌某向利川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5月30日,经指定管辖,由来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办理该执行案件,但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执行工作因此陷入停滞。2024年11月25日,来凤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2月21日,凌某发现娄底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有77辆货车可供执行,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查封扣押申请书,但未收到回复。
苦于执行无果,5月8日,凌某向来凤县检察院电话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表示将择日把书面申请交至该院。
考虑到当事人腿脚残疾、出行不便的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向凌某表示,由该院派出办案组前往利川市凌某家中上门收取申请材料,一并调查了解具体案情。
“这两年,我的生活完全改变,但我丈夫一直对我不离不弃,我们都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在凌某家中,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其生产生活现状和法律诉求,凌某的丈夫是一名因公致残退役军人,自从凌某出事后,他一直多方奔走未果。针对凌某夫妇作为残疾人弱势群体,至今未走出生活困境和情绪低谷,同时涉案金额较大,涉案被执行的公司财务资产状况复杂,案件处理结果对当事人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等等情况,承办检察官认为要在依法审慎办理的同时,注重对当事人的保护和疏导。
“我们会依法从快办理,你们要乐观生活,有什么困难及时和我们联系”,并鼓励凌某和丈夫振作起来,对法律保持信心,等待案件办理结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