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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于犯罪嫌疑人杜玉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集资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字号:    】        时间:2023-11-14      

犯罪嫌疑人杜玉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来凤县公安局移送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的规定,相关集资参与人线索征集、权利义务告知、集资数额认定等工作,来凤县公安局在侦查阶段已经开展,因本案涉及的参与人众多,时间跨度大,为防止遗漏参与人,保证其知情权,及时充分保障所有集资参与人在集资款清退、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听取其合法诉求,现特通过公告方式,告知所有集资参与人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葛检察官

联系方式0718-627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