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些健身器材有的螺丝松了,有的转不动,想锻炼又怕不安全,现在修好了,我们每天都来活动活动,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在某社区健身广场开展“回头看”时,正在锻炼的居民王大爷笑着说道。
公共健身器材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民生设施”,也是展现城市文明的“窗口”。2025年3月,来凤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举报线索发现,县文旅局对辖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办案团队随即走访摸排多个乡镇,发现多处器材存在“共性隐患”:部分器材维修管护不及时,处于螺丝松动、零件损坏的“带病工作”状态;部分设备超使用年限仍在运行,全新器材被闲置、未过期完好器材被弃置;部分器材铭牌关键日期缺失,无法知晓器材的安全性。这些“亚健康”器材,极易对使用健身器材的群众特别是老人及儿童造成人身伤害,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月9日,来凤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明确三项整改方向: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内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对问题器材及时采取维修、更换、拆除、报废等措施;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回收闲置器材并调配至需求乡镇,避免公共资源浪费;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器材长期安全可用。
收到建议后,县文旅局迅速行动。4月22日,该局通过电子政务向各乡镇发布了《关于做好来凤县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工作提示》,告知各乡镇清查梳理问题器材并形成清单,轻微损坏器材由乡镇自行维修,复杂问题由文旅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整修。6月4日,该局开展现场核查,针对每处隐患制定包含“问题、整改意见、整改期限”的检查意见书,压实整改责任。
6月12日,来凤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首次“回头看”发现,零件损坏、设备松动等问题已整改完毕,闲置器材已调配至需求乡镇。7月6日,第二次“回头看”确认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县文旅局建立健全管理维护制度,督促乡镇选定器材维护联系责任人、定期组织巡查抽查等工作,做好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让“民生设施”持续守护群众健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