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梯里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按键也修好了,老人孩子上下楼,我们终于能放心了。”3月3日,湖北省来凤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某小区居民谈起小区电梯的新变化。
2025年10月底,来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开展线索筛查,发现辖区内部分老旧改造小区电梯特种设备无使用登记证、使用标志、救援电话和警示标志缺失等问题。
为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办案团队全面调取相关职能部门电梯特种设备备案信息、企业登记资料,依托监督模型开展数据碰撞比对,发现部分小区的电梯确实存在未办理登记、违规运行等违法情形。随后,检察官实地走访全县多个老旧小区,查明后期加装的电梯普遍存在安装使用不规范、后期维护缺位、主体责任悬空等问题。
11月4日,来凤县检察院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查处无证运行、尽快指导使用单位完善证照、救援电话等重要警示标识;加大监管力度,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更新维修检测记录,严把上下出行“安全关”。
收到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对全县40余处老旧小区电梯逐一排查,对因债务纠纷、未交付、未检验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电梯依法停用;督促符合条件的电梯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安全警示标识公示60余处,维修更换损坏设备15处;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5次,同步建立常态化巡查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问题见底、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仅要“装得上”,更要“用得安、管得好”。为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来凤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同步参与跟进监督,逐小区、逐台电梯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核查整改成效,确保所有安全隐患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