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的情况开始好转了,我和他外公在农村农业局学了养蚕技术,现在养的蚕产出的蚕丝已经可以卖了……”2025年11月4日,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前往广西平果市,对此前办理的陆某某司法救助案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回访时,陆某某的外婆说道。
事情要从2024年说起,“你好,我要报警,我在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名婴儿。”2024年8月6日下午两点,一名环卫工人在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某餐馆门口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名被遗弃的男婴。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介入,并查明该男婴身份为陆某某,系陆某柔与其男友涂某银的孩子。
原来,2023年8月,广西省平果市的陆某柔与涂某银相识后,来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与其恋爱并同居,2024年4月,陆某柔发现自己怀孕,两人商议后决定将孩子生下来。7月27日,陆某柔在湖南省龙山县某医院产下该名男婴,可产后,她却联系不上涂某银,独自面对抚养婴儿的重压,而因孩子是早产儿,身患多种疾病。8月6日,走投无路的陆某柔将刚出生10天的陆某某遗弃在垃圾箱。
10月22日,该案移送来凤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检部门检察官审查发现,陆某柔系初犯、偶犯,因男友失联、经济崩溃一时冲动犯错,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2025年3月10日,来凤县检察院综合考量后对陆某柔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另外,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陆某某为早产儿,身患多种疾病,每月需要2000元左右的康复费和治疗费,因陆某柔无任何经济来源,故被遗弃男婴陆某某被送回广西平果市由外公外婆抚养,但其收入微薄且不稳定,家中共有8口人仅靠种桑养蚕和打零工维持。认为被害人陆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控申部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为精准核实相关信息和家庭情况,会同未检部门前往广西平果是陆某柔户籍地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被遗弃男婴陆某某及其家庭条件困难属实。
2025年5月,来凤县检察院向县政法委报送司法救助资金30000元并获得审批同意,后会同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将司法救助资金送到陆某某家中。考虑到救助申请人家庭情况特殊,该院主动向上级院汇报,恩施州检察院研判后决定开展联合救助,增加救助金额。州院控申部门向州政法委报送,获联动资金30000元,最终为陆某某筹得总计6万元救助金。
“一次性救助不够,得让孩子长期有保障。”来凤县检察院主动联系陆某某户籍所在地的广西百色市、平果市检察院,牵头建立“资金救助+社会救助”跨省多元帮扶机制。
2025年6月,鄂桂两地检察机关在陆某某所在村委会召开联合协调会,邀请平果市农业农村局、镇党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共同商议帮扶措施,最终,决定由平果市农业农村局给予陆某某外公外婆养蚕技术支持和帮扶,免费提供技术指导。